关灯 巨大 直达底部
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101章 天

在李珊还未收到同事发过来的新闻报道时,手机通知界面提示收到了一条来自许久未联系过李珊的老朋友的微信消息,李珊点开映入眼帘的是

“已经33天了。”

如果不是李珊还算是了解发这条微信的那个人的性格特征及处事方式,那么李珊此时一定会认为对方是发错了。

而此时由于李珊有定期清理手机聊天记录的习惯,所以脾气此时的李珊已经忘记33天前他们二人的聊天记录的完整内容了只是依稀记得好像谈到了为死刑犯最辩护的事儿,想到这里李珊觉得有些惭愧,因为虽然他们二人相识时间不长,但是只要李珊提出需求,对方都会尽全力配合甚至是满足,但是李珊却在对方打出了“死刑犯”这么严重的词语的情况下,不仅当时没有多问几句,就连事后也同样没有再试图了解一下情况。

没错,“已经33天了”这几个字是消失许久的陆舜曦发给李珊的,李珊在思考如何回答这个看似具有不同意味的陈述时,联想到了今年春节可能会遇到的“催婚大军”以及一些不怀好意的挂着“亲戚朋友”名头的人说出的一些略带讽刺意味的话“都三十了,还当自己是小姑娘嘛”“女人啊,过了三十就不值钱啦”“我看啊,她在外面混的也不咋地,还不如我家XX在体制内呢!”…

要说李珊为何在陆舜曦上次问完自己关于“能否为死刑犯做辩护”时,自己没有进一步地追问下去,李珊趁着此时无人打扰的时间,认真地进行了一番思索,应该有:

原因一:担心自己的执业年限过短,贸然代理死刑犯案件不仅影响自己的执业发展,更能影响自己在陆舜曦心中的专业度。

但要说为什么李珊会考虑自己在陆舜曦心中的专业度呢!李珊想了想……

原因二:李珊觉得自己和陆舜曦之间好似天然地就存在一丝屏障,李珊担心当自己在陆舜曦的身上投入过多的关注及感情后,自己会受伤。

原因三当然就是,最近李珊也实在是没有多余的空闲时间去思考除了委托人之外的事儿,每天的时间都被委托人安排的满满当当的!

正当李珊看着陆舜曦这短短的几个字陷入沉思时,她收到了同事刚刚发过来的一则新闻,及一段留言

“多谢李律师,今天是休假前的一个案子的最后上诉期限,要不是李律师及时将手机递过来,我还真就不一定能赶在法院下班前将上诉状递过去,真是感谢了,改天请李律师吃饭。哦。对了,还有就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